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-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-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-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-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-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-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东安区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下辖区,位于牡丹江市区东南部,1958年1月建区,区境北以滨绥铁路为界与爱民区毗邻,西以太平路为界与西安区接壤,东部、南部分别与阳明区、穆棱市、宁安市相连。2006年,全区全口径增加值、销售收入、总产出、利税、利润分别完成10.2亿元、34.9亿元、27.6亿元、2.7亿元、1.6亿元,同比2005年分别增长0.9%、1.7%、0.8%、1.4%、1.1%。全区一、二、三次产比例调整到6:35:59。截止2013年,行政区域面积294.2平方公里,城区面积5.2平方公里总人口20万人,其中城市人口 13.57万人,住有朝鲜、满、回、蒙古等24个少数民族。东安区位于牡丹江市区东南部,东经129°62′-130°53′,北纬44°58′-45°02′。区境东与阳明区、穆棱市接壤;南与宁安市相连;西以太平路为界与西安区相临;北以滨绥铁路与爱民区为界,是全市中心城区。行政区域面积294.2平方公里,城区面积5.2平方公里。